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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档案中应具备的基本材料

发布时间:2021-08-12

 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

1、什么是人事档案?    

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、政治面貌、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,具有凭证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。在个人转正定级、职称申报、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证明等,都需要提供档案中一些相关材料。人事档案包括下列内容:履历材料、自传材料、鉴定、考核材料、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材料,参加党、团组织的材料,奖励材料,处分材料,任免呈报表,晋升技术职务、学历学位材料、参加工作证明,出国人员审查表、调整工资审批表,离休、退休、退职审批表等材料。

2、档案的分类有哪些?    

(1)按身份分为:干部档案;工人档案;    

(2)按档案转入的渠道分为:机关、事业单位、企业、街道(社会招工)、部队(复转军人)、外埠进京等。 

3、接收档案应审核的基本材料有哪些?   

(1)78年高考恢复后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,应有派遣证,如非派遣到单位,应有《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》或《聘用干部审批表》,工人应有个人或集体招工表;  

(2)转正定级表(2011年以前毕业的人员为必备材料); 

(3)历年工资审批表(企业94年后不再有调资表); 

(4)94年后的年度考核表(机关、事业单位);  

(5)干部履历表(企业:职工登记表);  

(6)学历材料;  

(7)参加兵役的应具备《入伍登记表》或《入伍通知书》,转业或复员时,应具备《军队干部转业审批表》或《退伍登记表》和到复转安置办的安置通知书;  

(8)在正式招工之前曾做过临时工的应有《待业青年工龄审定表》作为工龄认定的依据(在1980-1982年期间);  

(9)插队或在兵团务农的应以招工表上的插队记录或85年的插队期间工龄证明为依据;  

(10)外省市入京人员,档案中应有入京的正式审批手续;  

(11)工作调动的日期要求明确,以确定调入、调出的具体时间,档案存在人才或职介中心的时间应该明确,并有存档人员登记表(附本人简历);  

(12)行政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。 注:航天、医药、海洋等系统内办学校毕业后,在本系统单位工作,可无派遣证,但应具备学员见习期转正定级表。 

4、干部身份档案应必备的材料有哪些?    

(1)高中以上的学籍材料;   

(2)《大中专毕业生派遣(报到)通知书》;   

(3)2011年以前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一年后应有转正定级表(转正定级的单位应与派遣单  位一致);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定级工资表;   

(4)干部履历表或职工履历表(每次跨单位的履历);   

(5)机关、事业单位历次工资晋升表及年度考核鉴定表;  

(6)工资介绍信,行政(或干部)介绍信;  

(7)职称材料(包括:初级、中级、高级);   

(8)如果是1992年10月以前参加工作的,或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转到人才的,应有视同缴费的工龄审定表。

5、工人身份档案应有哪些材料?   

(1)行政介绍信、工资介绍信,加盖人事部门公章;  

(2)有招工表及招工后半年的定级表(加盖人事部门公章,并注明定级工资情况);  

(3)占地农转工人员档案应当有《占地农转工招工审批表》;  

(4)如果是1992年10月以前参加工作的,需要有视同缴费的工龄审定;  

(5)如果是1992年10月以后参加工作以实际缴纳保险费为准。

6、军人档案中应具备哪些材料?    

(1)应有入伍登记表及退伍登记表,基本学历材料及在部队的相关材料;   

(2)复员人员不安排工作的应有自谋职业协议,档案存在当地职介,由职介核定其连续工龄; 

(3)转业人员,军转安置办出具的分配介绍信。      

责任编辑:  杨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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